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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5年03月24日 11:3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12。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选派规模及岗位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计划选派实习生236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8人、联合国难民署24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50人、联合国粮农组织30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人、国际电信联盟27人、国际移民组织29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4人、世界粮食计划署15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1人、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10人。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4月10日-4月17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8)网上报名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9)完成网上报名

(二)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按照项目要求于4月18日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以下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人事处签字盖章);

2.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仅教师申请人提交);

3.书院推荐信和学院推荐信各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5.《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6.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6279022

办公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图书馆南附楼)


附件: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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