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简称“留基委”或“CSC”)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机构,统筹管理全国各类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申报,旨在培养具备国际视野、服务国家战略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一、资助范围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三、两类选派实施模式
国家公派留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原则,分为“个人制”项目、“项目制”项目两类实施:
1.“个人制”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公开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项目制”项目:由高校提前与留基委签约立项,采取“先立项、后选人”模式,依托获批合作项目自主开展校内选拔与人员派出管理。
四、主要项目
1.“个人制”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
2.“项目制”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等。
不同项目选派要求不同,以当年项目简章和项目通知为准。
五、通用申请流程
1.前期筹备:确定目标项目,自主联系境外院校/导师,获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正式外方邀请信;提前准备外语成绩、学术成果、研究计划等全套申报材料。
2.校内申报推荐:按学校要求完成校内审核推荐,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申提交,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评审录取:留基委组织专家择优评审,发布正式录取及资助结果。
4.派出手续办理:录取通知发布后,按要求完成校内出国审批、签署公派协议、行前培训、签证办理、机票申领等全套派出手续,手续办结后方可公派出国。
六、信息获取渠道
1.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海南大学校内通知专区:https://global.hainanu.edu.cn/ygcg/xmtz.htm。
3.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官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