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更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旅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南大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3〕23号)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参考以下举办国际会议流程,有序开展国际会议申报工作。
一、国际会议定义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二、国际会议类别
(一)一般国际会议
1.外宾规模在1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内的人文社科类国际会议;
2.外宾人数在3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内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
(二)重大国际会议
1.外宾规模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人文社科类国际会议;
2.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
3.邀请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国际会议;
4.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会议;
5.其他事关我核心利益、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等的国际会议。
三、会议申报时间
一般国际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月申报,重大国际会议应至少提前6个月申报。
若因预留的审批时间不足,致使会议无法如期举行,相应后果将由会议申报单位承担。
四、会议申报要求
(一)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以海南大学名义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国际会议,无论在省内或在省外举办,以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必须履行校内审批手续,向有关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严禁校内单位或个人未经报批私自举办国际会议。
(二)会议规模
会议参会人员包括线上、线下参会的特邀嘉宾和旁听听众,不包括会议工作人员。会议申报人应对会议规模有清晰规划,做好会议规模预估和控制,原则上会议实际规模不得超过会议申报规模。
(三)会议名称要求
1.根据文旅办发〔2023〕36号,不得为提高会议规格,随意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峰会”等字样。类似的还有“国际论坛”“世界大会”“高层会议”“全球”“尖端”“顶尖”等字样,均不建议一般国际会议使用。
2.避免使用“第一届”“首届”,从第二届起可以使用。
(四)会议获批后不得擅自取消或擅自变更会议相关信息
会议获批后不得擅自取消,不得擅自更改会议名称、会议规模、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合办单位、会议主题等会议要素。如确有必要修改或取消,须第一时间与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按要求上报相关请示,获批后方可取消或者变更。
五、会议申报材料及流程
请各单位根据国际会议的类别准备报批材料,具体如下:
(一)海南大学作为唯一/联合主办单位的国际会议办理流程
(二)海南大学作为承办/协办单位(非主办单位)且举办地在海南省内的国际会议办理流程
(三)海南大学作为联合主办、承办或协办单位但举办地在海南省外的国际会议办理流程
六、业务咨询
1、联系人:申老师
2、联系电话:0898-66269571
3、办公地址:海甸校区国际合作交流处(图书馆南附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