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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14日 17:3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53)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二、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三、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社会学、美术、体育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项目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55)。

(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

五、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5月19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

2.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按照项目要求于5月19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以下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人事处签字盖章);

2.《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本人在“申请人承诺”页签字);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仅教师申请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填写推荐意见内容,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仅教师申请人提交);

6.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7.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8.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其中《2026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的Excel版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文字内容发送至sunmy@hainanu.edu.cn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6279022

办公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图书馆南附楼)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