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并获得岗位邀请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或短期工作(以下统称为“实习”),地点应为国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项目专栏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1。
一、选派计划
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一般与实习期限一致)。具体实习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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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
(三)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五)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六)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则。
(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八)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九)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十)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全职在岗实习生(Intern/Trainee)、专家学者(Fellow)录用通知。
(十一)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项目指南执行。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年受理该项目的申请。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教师申请人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20办公室;学生申请人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
纸质材料清单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党委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签字盖章)
2.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仅教师申请人提交);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本人在“申请人承诺”页签字);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仅教师申请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填写推荐意见内容,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6.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7.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后用鱼尾夹固定(不装订)。
四、联系方式
咨询教师报名条件和培养支持等,可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刘老师,电话:66160355。
咨询外事政策、学生报名等,可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孙老师,电话:66279022。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