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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推荐名单公示

2026年03月25日 10:36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院校合作协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及书院审核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面试与心理测试,我校 2026—2027 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境)外校际交换生项目校内选拔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面试成绩相关说明

本次交换生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构成如下:面试总成绩=语言能力得分(占30%)+综合能力得分(占70%)。本次拟推荐名单均依据面试总成绩排名,具体面试成绩见附件。

二、心理测试相关事宜

本次面试期间已组织所有考生完成心理测试,学校将结合本次心理测试结果,对拟推荐学生进行综合审核,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向境外院校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拟推荐学生具备适应国(境)外交换学习的心理条件。

三、境外院校推荐方式

学校将严格按照本次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境外友好院校逐一推荐拟推荐学生,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优先推荐第一志愿院校。拟推荐学生最终需获得境外友好院校正式录取信后,方可确认为正式交换生。

四、公示相关事宜

(一)公示名单:本次拟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公示名单为校内审核后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并非最终录取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共3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名单、面试成绩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受理信息:

1. 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出国(境)事务科

2. 联系人:申老师

3. 联系电话:0898-66269571

4.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国际合作交流处(图书馆南侧)101室


附件:2026-202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境)外校际交换生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