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2025-2026学年出国(境)交换本科生:
为激励我校本科生勤奋治学、励志成才,健全奖优助学激励机制,在国家、海南省现有奖学金体系基础上,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学生出国(境)校际交换培养工作实际,国际合作交流处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出国(境)交换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经我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统一选派,于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完成境外校际交换且现已返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审依据
本次奖学金评审所涉及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学术创新成果等全部评审依据,均以学生在校有效记录材料为准,具体查阅附件2。
三、名额设置
本次出国(境)交换生综合奖学金共设置4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根据评审排序规则择优确定获奖人员。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21日下午5:00,逾期未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双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成绩单、本科生专业排名证明(海大企业微信自助下载)、省级及以上获奖证明(如有)。
(三)报送方式:本次申报材料实行纸质版、电子版双重报送,两项报送缺一不可。所有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学院+申请综合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1. 纸质版材料:将全套申报材料打印整理齐全,报送至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办公室;
2. 电子版材料:将全套申报材料整理、扫描后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严格按照姓名+学院+申请综合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shenjie@hainanu.edu.cn。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评审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严格恪守诚信评审要求。
(二)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奖学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证书,并予以全校通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69571
办公地址:海甸校区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办公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