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40?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推进“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计划,为做好我校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项目简介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行设计培养模式,以创新培养模式为载体,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新型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在国家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各单位须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并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项。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本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
2.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
4.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于9月23日17:00前将附件中《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和《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徐老师处(办公楼410),电子版发至邮箱exchange@hainanu.edu.cn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
联系人:徐亚星 联系电话:66279024
联系人:林仕岛 联系电话:66215386
附件:
1.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2.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pdf
3.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doc
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xlsx
5.提交材料清单及方式.pdf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