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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0年01月22日 00:00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条件以及《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的申请人须在4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以及填写《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9)准备书面申请材料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海南省教育厅推荐,由海南省教育厅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和清单

请申请人于4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1.《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材料填写说明

1.受理机构:海南省教育厅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请在纸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并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和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资金资助情况;

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

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

5.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6.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提交,可用别针固定(勿用订书钉装订)。

7.请将《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刘勇勤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707641142@qq.com

附件1: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