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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含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2008年03月12日 00:00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根据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快将此消息(详情请登陆网站: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649查询《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并通知本单位教职员工。

二、 凡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职员工,请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报名,具体申报方式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以后,请按照要求向学校外事侨务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叁份)。应提交的材料请参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

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8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外事侨务处(办公楼212)

四、联系人:刘亮,联系电话:66279022

五、材料填写的一些要求: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8年版)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注:第一至四页应为《申请表》主表,第五页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关于此表的填写请咨询外事侨务处。

3. 体检表

须由市级以上医院出具,只需原件。

注: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并按照要求依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针装订)固定。学校受理机构确认受理后申请人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人民币(此款由省教育厅代收并转国家留学基金委,无发票)。

外事侨务处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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