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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1年04月11日 00:0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第一次全国孔子学院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今年国家汉办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国外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推荐合适人选:

一、推荐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12日

二、岗位情况: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542个,国家公派教师岗位233个。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2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三)符合我校因公长期出国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www.hainu.edu.cn/waishi/asp_hainu_show.asp?id=55153&fuji_bbsid=489查询。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二)《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填好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单位须为申请教师出具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四)以上材料请于4月1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学校(学校受理部门:外事侨务处;联系人,崔永富;联系电话:66190986)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差旅费自筹。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 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选拔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汉办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录取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我校申请其他项目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2011年4月8日

该文已被 waishi1 编辑 2011/4/11 10:07:00

内容编辑:waish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