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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011年12月20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实行年度报批制度,计划外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应包括:团组出访任务、主要人员、大致出访时间、出访地、邀请方、在外停留时间以及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

学校鼓励专家学者利用个人科研经费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校内各二级单位不得使用公用经费及行政经费组团出国(境)考察访问。

三、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坚决制止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上述通知要求和切实需要,编制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并按照附表格式填写一览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前报送校外事侨务处。学校统筹核准后上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崔永富

电 话:66190986 传 真:66252705

地 址:学校行政办公楼409室

外事侨务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该文已被 waishi1 编辑 2011/12/14 16:53:00

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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