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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11日 00:00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金秘发[2012]5019号)《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外[2013]3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按照要求申报。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4fa792b7721a448588d6f69e9b603bba.shtml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13年4月22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申请表(详见网报系统填表说明)。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外事侨务处(办公楼409)

联系人:崔永富 联系电话:66190986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13年4月22日前按照项目要求将纸质材料送交外事侨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填写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 受理机构

海南省教育厅。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的推荐意见,并在其中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里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另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 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外事侨务处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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