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金发[2013]3036号《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外[2013]11号《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4年出国留学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请材料。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2a29122a296b4e7aa5f16f403478ee87.shtml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各项目规定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
联系人:崔永富 联系电话:66190986
电子邮箱:279278596@qq.com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以下规定日期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相关的申报材料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该项目录取结果已在网上公布。
⑵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该项目录取结果已在网上公布:第二批2014年10月8日
⑶地方合作项目:该项目录取结果已在网上公布。
四、材料填写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 受理机构
请根据以下项目要求填写
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海南大学
⑵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海南大学
⑶地方合作项目:海南省教育厅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4年4月1日
http://www.ha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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