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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06日 00:0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6年出国留学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条件以及《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http://www.hainu.edu.cn/stm/waishi/20141217/10401916.shtml》的申请人须在各项目申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以下规定日期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相关的申报材料以及《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1)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申请日期: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1日

⑵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第一批申请日期: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10日

第二批申请日期: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5日

三、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

请根据以下项目要求填写

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海南大学

⑵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海南大学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3247253510@qq.com

人事处(办公楼420)

联系人:刘佳扣 联系电话:66188317

电子邮箱:66279034@hainu.edu.cn

附件1: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1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事处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