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2018年01月24日 00:00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3.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4.选拔范围不包括:以往参加我校交流项目有不良记录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4

特别说明:

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申请人无需提交俄方邀请信,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俄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申请时无须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配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三)选派领域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上报审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前,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各项申请材料(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17年3月27日前,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做出推荐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室)。

3、2017年3月27日至4月1日,学校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公示,并公布推荐候选人。

4、2017年4月初(4月5日止),候选人整理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填写《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由导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5、2017年4月初(4月5日止),候选人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6、2017年4月6日-12日,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17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8、2017年6月起:录取留学人员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国手续和离校手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三、其他

1、公派留学相关网站:

CSC 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2

2、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徐亚星老师

办公电话:0898-66190986

邮箱:hnufao@qq.com

附件:海南大学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