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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赴境外友好院校交换学习第二批学生选拔结果的公示

2018年04月26日 00:00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赴境外友好院校交换学习学生第二批选拔工作业已结束。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材料审核、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经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并一致同意,拟推荐李思佳等28名学生作为赴法国里昂第三大学等11所境外友好院校交换学生人选(名单见附件)。

为了进一步确保交换生候选人能够适应境外生活,顺利完成公派任务,进入公示名单同学须在5月2日之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有关自身政治思想状况、心理健康状态的说明材料。该材料应由该生所在学院负责日常管理的辅导员开具,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如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则不予向外方大学推荐。

现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国际合作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5月2日

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

联系电话:66190986

联系邮箱:hnufao@qq.com

2018年4月26日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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