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2019年06月05日 00:0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19〕103号,见附件1)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符合《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及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9年7月15-2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将相关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7月22日10:00前将《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420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海南大学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包含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身心健康情况、出国留学必要性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的推荐意见,并在其中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里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另外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教师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 刘勇勤 联系电话: 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咨询外事政策和网络申报)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707641142@qq.com

附件1: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pdf

附件2: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