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和《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2378.htm)、《海南大学支持教师国外访学研修暂行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renshi/info/1035/1260.htm)。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校内申请表单(附件1、2)提交二级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并于5月1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2)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两份。学校审核批准后向海南省教育厅推荐,由海南省教育厅呈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材料受理及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须于5月10日11:00前完成信息平台报名,并将纸质材料送交人事处,相应电子材料分别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校内申请材料一份
①《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专职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②《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单位签字盖章)。
(2)信息平台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③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2.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
(2)《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电子版;
(3)《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五、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申请人请在纸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并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受理机构
海南省教育厅。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沈凌君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