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的教师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留学项目
1.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8)
2.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以及项目选派条件。
2.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于3月10日-3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
四、材料受理及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须于3月25日11:00前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同时将《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信息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专职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2.《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五、材料填写说明
1.受理机构:海南大学。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