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为做好我校2023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5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50欧元/月。其中,中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留学人员,如未通过评估,中德双方将终止其奖学金资助并缩短留学/资助期限至12个月,留学人员需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二、申请条件
1.校内教师申请人须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以及项目选派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20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7.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8.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2年11月7日-11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2)准备申请材料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注: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研修计划等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12月1日11: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2.《2023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350-500字)。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电子申报材料:
1.《2023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
以上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
五、评审及录取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3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5-6月公布。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5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3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