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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

2023年01月05日 11:1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2023年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22212号),为做好2023年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以下称中高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规模

中高计划践行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以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和良好人文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助力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中外高校课程对接、双向学分互认、分段联合培养的方式,推动中方高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有效深度合作,建立中外校际间互动长效机制。通过中外高校交流互鉴、合作共赢,助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目前该计划已有中方高校12所加入,与外方高校在33个专业领域开展了合作。

二、计划内容

协调中外高校开展点对点对接合作,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学制4年,纳入计划内高考招生,采取“2+2”分段培养模式,学生第一、二学年在中方高校学习,第三、四学年赴外方高校交流学习,中外双方高校学分互认(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出国的学生,根据中方高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学生完成中外高校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经考核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以及中方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外方学位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

2023年拟开展合作的外方院校,包括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国的共计9所高等院校,院校名单及合作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计划特点

中高计划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涉及外方教育资源系统性引进,在推进实施中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对标世界一流,提升国际交流层次水平。

中外无缝衔接,提升高校专业建设水平。

提高组织效率,助推高端人才培养。

注重人文教育,提升学生人文素养。

国内外全程服务,确保平安健康留学。

四、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学院可自愿申请参加中高计划:

(一)愿意参与中高计划,可提供至少1个优势专业,与外方高校共同研发联合培养方案;

(二)具备双语授课能力,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三)具备接待外方教授来华讲学和暑期接受来华留学生的条件。

五、组织实施

中高计划申报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一)学校申报

有意参加中高计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二级学院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3215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xu.yaxing@hainanu.edu.cn;纸质文档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原则上学院可选择1所外方高校和外方高校的2个专业开展对接。

(二)学校确定

中高计划组织方将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精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情况、计划实施的布局结构、中外高校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平衡,研究确定中方项目院校。

(三)协议签署

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高校与外方学校进行合作意向沟通,就课程对接、学分互认、项目管理等具体细节达成一致,与外方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和学分互认协议,与中教人文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四)支持指导

对参加中高计划的项目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其纳入本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在实施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中心将公布加入中高计划的项目学校名单并对计划实施给予指导,中教人文和澳高教联盟将做好相关支持服务工作。

六、费用

(一)参加中高计划的学生国内学费标准同普通学生,在外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理。

(二)中教人文将向学生收取项目管理费及服务费,具体标准依据各省情况另行商定。

七、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交流处徐亚星  电话:66279024


附件:

1.外方合作院校名单及合作专业目录

2.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申报表

3.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简介

4.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简介

5.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联盟简介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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