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和《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附件1)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至多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我校至多可推荐3人(以上分配的名额,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合计可推荐名额)。
5.2022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校内教师申请人须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以及项目选派条件。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 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2)和《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3),并于2月6-1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并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被推荐人2023年2月6日即需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2023年3月6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七、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2月13日17:00前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同时将《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专职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2.《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350-500字的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5.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八、评审及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 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和工作安排。
九、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十、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俄方一般于2023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2023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