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以及项目选派条件。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特别说明:如有专任教师岗位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获录取,建议在报到入职满一年后再出发,可正常享受学校培养资助;须提前出发的,另行协商。
6.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9)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四、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4月28日11:00前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同时将《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信息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专职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五、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
海南大学。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刘媛媛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