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3日 17:4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通知要求,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语合中心将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规则推荐教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5月30日—6月9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7.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相关要求。

四、申请方式

1.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如实对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报送材料清单及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6817:00前将纸质材料送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1.两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份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单位推荐意见”栏为空白。

2.推荐信。

3.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六、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或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派出待遇

教师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其他待遇,按照《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大党〔2022〕19号)文件执行。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办公楼420,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姚锐环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