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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29日 17:29

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录取后请在资格有效期之前派出,不再办理延期派出的手续。

二、申请条件

1.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https://ha.hainanu.edu.cn/waishi/info/1040/3591.htm)、《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https://news.hainanu.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9&wbnewsid=32616)以及本项目的选派条件。

2.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特别说明:如有专任教师岗位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获录取,建议在报到入职满一年后再出发,可正常享受学校培养资助须提前出发的,另行协商。

5.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函,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于9月10-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按照《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8)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四、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9月21日11: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申报材料

1.《海南大学教师在职培养申请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2.《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不需要盖章)。

6.《依托科研项目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仅填写本次留学依托的项目/课题)。

7.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8.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或鱼尾夹(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二)电子申报材料

1.《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信息表》。

2.《依托科研项目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

以上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

五、材料填写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8):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海南大学。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5.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申请人需参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6.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7.专家评审意见表

申请人准备好其他申报材料后,邀请3名专家(专家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本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206,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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