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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24年05月31日 10:38

各学院

为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物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30)要求,现将2024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本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的办法,需由各学院申报(可多个学院共同申报,实现优势互补;不受理个人申请),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学院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二)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由学院自主设计,主要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24-2026年),每个项目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学院在每年年底前组织对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项目要求

所申报项目需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要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二)选拔对象要求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项目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学院于2024年11117:00,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报项目列表(附件2)和项目各方合作协议/外文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海甸校区图书馆南楼)203室吴宣萱老师处,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Fionawu@hainanu.edu.cn

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项目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评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52月底前公布立项结果。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复立项后,项目人员选派计划将于下一年6月开展。

、联方式

联系人:吴宣萱

电话:66286674

邮箱:Fionawu@hainanu.edu.cn

办公地点:国际合作交流处(海甸校区图书馆南楼)203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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