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海外访学项目和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外访学项目
我校学生可通过学校友好院校或合作机构申请赴世界顶尖大学自费进行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交流学习。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为海外名校注册学生,在注册院校就读,学习结束后获得该校官方成绩单。学生在海外院校就读期间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分可按学校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二、联合培养项目
(一)“2+2”双学士项目
我校本科生第一、二学年在海大就读,完成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评价分达到75以上(含75分),同时达到所申请专业的雅思成绩要求后可申请于第三、四学年到对方院校相关专业,作为全日制学生完成相关专业学位课程。学生符合双方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可分别获得两校学位证书。
(二)“3+1+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
我校本科生在本校学习三年,第四年在对方院校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本科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在第二个1年,学生将在对方院校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由对方院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三)“1+1+1”双硕士项目
我校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海大相关专业就读,完成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所申请专业雅思托福成绩要求的可申请于第二学年到对方院校学习,作为全日制学生完成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学生第三学年继续在海大完成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我校根据学生完成学业的情况,对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学生顺利完成硕士课程,对方院校会根据学生就读的成绩和专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对方院校硕士学位证书。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报名截止时应年满18周岁(2006年x月x日前出生);
2、所修读课程平均绩点在2.5 以上,已修课程全部合格(通识通选课除外);
3、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4、英语水平达到所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
5、能够自行承担参加此项目所需费用;
6、申请海外访学项目者应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7、报名时学籍并未处于异动状态,即目前未参加学校其他在境外交流项目的在校学习者;
8、各项目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
(二)申报语言要求
各个项目具体语言要求请参看附件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6月30日前,按要求登录“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平台”(https://oice.hainanu.edu.cn/web)申请报名(登陆—项目总览—选择“XX大学”联合培养、访学项目—立刻报名);登录平台需使用校园网,没有使用校园网的学生需先登录校内WebVpn,推荐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并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外事系统:
1、拟定的课程修读计划(学生在派出前须提交拟修读课程计划,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派出);
2、成绩单原件(由学院教研办开具并加盖学院章);
3、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选拔、派出、审批后的名单将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学籍管理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相关的课程介绍及学分计算方法,由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
六、报名时间
项目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院校的申请时间以其发布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可选学校、申请要求、费用说明等其他信息见附件。
(二)我校仅具备推荐权,最终录取结果和条件由境外院校最终决定。
八、项目咨询
欢迎致电或电邮咨询,并随时关注国际合作交流处官方公众微信号。如需了解报名流程、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如需了解课程修读、学分认定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院教务办或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出国(境)事务科
办公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图书馆南侧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出国(境)事务科(101室),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269571。
腾讯QQ群:海南大学学生海外项目宣传、交流、答疑三群(号码:877474855)
微信公众平台: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898-66262267。
请各学院协助做好本学年度学生海外访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选拔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