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

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26日 10:1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35)要求,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将继续选派韩国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二、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项目规定的人选条件。

(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具有本科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六)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GPA)满足:

-满分为4.0,需达到2.64以上;

-满分为4.3,需达到2.80以上;

-满分为4.5,需达到2.91以上;

-满分为5.0,需达到3.23以上。

(七)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八)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可申请;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不可申请。

五、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6年1月28日-2月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对外联系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后,发送至邮箱ouyafei5@csc.edu.cn,同时将纸质版对外联系材料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须于2026年22日前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教师申请人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420办公室学生申请人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纸质材料可先将电子版发送至sunmy@hainanu.edu.cn审核)。

纸质材料清单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党委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党委教师工作部签字盖章);

2.《2026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仅教师申请人提交)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本人在“申请人承诺”页签字)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仅教师申请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填写推荐意见内容,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6.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7.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8.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清单(发送至sunmy@hainanu.edu.cn):

1.《2026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信息表》Excel文档。

2.《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文字内容。

六、联系方式

咨询教师报名条件和培养支持等,可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刘老师,电话:66160355。

咨询外事政策、学生报名等,可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孙老师,电话:66279022。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