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26)要求,依托我校获批的一项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我校可自主选拔师生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赴相关合作院校学习交流。现正式启动艺术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音乐与舞蹈学科舞蹈类专业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合作院校:爱尔兰利莫瑞克大学
3.申报专业大类:音乐与舞蹈学科舞蹈类
4.留学身份: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7)。
(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海南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海南大学教师培养与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请点击链接查阅文件)。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清单
(一)即日起有意参加艺术类项目的申请人员,自行准备相关材料(访问学者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2)(联培硕士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3);
(二)3月23日-3月27日:项目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三)4月1日至10日:项目单位通知拟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
(四)申请人须于4月10日前按规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教师申请人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420办公室;学生申请人送交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清单:
1.《海南大学教师培养申请表》(附件1,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中层干部报党委组织部、辅导员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党委教师工作部签字盖章);
2.《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信息表》(附件2,仅教师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所在单位研究推荐人选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仅教师申请人提交);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本人在“申请人承诺”页签字);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仅教师申请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导出,填写推荐意见内容,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6.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7.学院推荐信一封(仅学生申请人提交,签字盖章);
8.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后用鱼尾夹固定(不装订)。
电子材料清单(发送至sunmy@hainanu.edu.cn):
1.《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信息表》Excel文档。
2.《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文字内容。
四、联系方式
咨询教师报名条件和培养支持等,可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刘老师,电话:66160355。
咨询外事政策、学生报名等,可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孙老师,电话:66279022。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