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即选派海南大学一流本科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留学,旨在全面推进和实施海南大学国际化战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人才。自2015年起,学校已经选拔并成功推荐7名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插班学习。
为了让更多优秀的学生充分利用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资源,努力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学校决定加大派出力度,继续实施“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择优资助一流本科生到世界一流大学插班学习。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没有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我校在籍的普通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三)学生在本专业年级已修计划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3%(注:专业年级人数少于60人(含)的,须排名前两名;专业年级人数在61至100人(含)的,须排名前三名;文理科实验班须排名前五名。转专业的学生以第一学年在原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大类招生专业按分专业前所在专业年级学分绩点排名),无不合格课程。
(四)英语要求雅思6.0分、托福网考8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520分;小语种应达到所申请大学的语言要求。
二、世界一流大学
世界大学排名以国际公认的三家权威机构最新发布的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为准,且必须同时符合三家权威机构排名前100的大学。
国际公认的三家权威机构网址如下:
(一)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
(二)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
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三)《泰晤士高等教育》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
四、项目设置
2017年春季项目分设两类,学期项目和学年项目。学期项目资助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插班学习一学期,即2016-2017年春季学期;学年项目资助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插班学习一学年,即2016-2017年春季学期和2017-2018年秋季学期。
五、校内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
(二)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学院教研办:
1、 “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1);
2、已修课程成绩单(学院教研秘书签字并盖章);
3、个人中文简历;
4、拟定的赴境外大学学习课程修读计划(见附件2);
5、申请交换学习的目标及今后人生自我设计规划(手写);
6.校内导师推荐信;
7.品德评价表(见附件3);
8.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9.护照复印件或申请护照回执单复印件。
六、材料审核
(一)学院对学生的报名资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4)及申请材料报送海甸校区办公楼409室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成绩、课程修读计划以及语言成绩进行审核;
七、面试选拔
学校成立以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面试考核小组,于9月30日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选拔条件另定),确定“海南大学2017年春季‘双一流’留学项目”候选人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确定留学项目候选人。
八、申请国外一流大学途径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国外一流大学: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与我校签订协议的机构;
(三)学生自行申请。
九、经费资助
入选上述留学项目候选人的学生通过以上三种途径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7月1日前获得符合要求的世界一流大学入学通知书,学校向入选学生出国留学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资助比例原则上与所录取的大学的国际排名相关。假设最新公布的世界著名大学三大排行榜(QS、泰晤士、上海交大)中,某一学生D到F大学留学,而F大学在三大排行榜中的排序分别是S1、S2、S3,则平均排名S值为S=(S1+S2+S3)/3。如果F大学里一个中国留学生一年所需的基本费用为P,根据平均排名S,学生可以获得留学所需费用(P)60%至100%的资助。计算方法为:
A.一般来说,D学生可以申请的留学费用M的上限为:M=0.6P+0.3P(1-S/100)。例如到平均排名为50名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是所需留学费用的75%*P。但是,为鼓励留学更好的大学,B和C的情况另行处理:
B.到平均排序S在前十位(含)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上限为100%P
C.到平均排序S在前二十位(含)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上限为90%P
D.如果S1、S2、S3中,如果有一个数字在100名以后,则不予资助
E.如果所学专业并非学校所期望的国家和社会急需专业,资助比例可以适当降低
留学费用P的来源:由拟录取的大学提供或参照正规途径信息计算获得,包括学费、从海大到留学目的地往返一次交通费(含国内、国际费用)、留学期间保险费用、以及含住宿费、餐饮费用、近距离交通等在内的生活费用(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计算标准执行)。
学校资助经费拟一次性发放,学生应与学校签订派出协议,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资助经费使用方法等。
“海南大学2017年春季‘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候选人留学资助资格原则上保留至2017年6月30日。候选人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的选派。
十、项目总结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二)获资助学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向学校提交交流学习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不少于8000字),并有义务与学校保持联系,协助学校开展国外交流学习工作。
(三)学校于2017年10月组织报告会,由派出学生汇报在外学习情况,扩大项目影响,提高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形成人心向学的优良学风。相关学院也应组织报告会,扩大项目成果。
(四)各学院对优秀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对入选“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学生安排专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直至毕业离校。
十一、学籍管理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在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相关的课程介绍、该校的成绩记载及学分计算方法,由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
十、项目咨询
欢迎随时写电子邮件咨询,或在腾讯QQ群中提问、讨论。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交换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如果想了解课程修读、转换学分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室
联 系 人:林宝 老师
咨询电话:66190986
Email:501235774@qq.com
腾讯QQ群:海大校际交换生交流群(号码:122408254)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联 系 人:陈晓芬 老师
咨询电话:66262267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2017年“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选拔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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